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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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“打拳”不能简单认为是女权,得看他想要的是不是特权。正如“黑命贵”的翻译比不得“黑人的命也是命”,且不论其实际主张是什么,这十足体现特权思想的翻译实在要不得。
男女并驾,如日方东。妇女解放已是近一百年前的事了,但目前女性背后仍存在歧视明显无法否认。不论某些打拳者自称所代表的是哪个群体、追求的是什么权,搞特权就是搞特权;若既不想平等,也不要特权,那就是胡乱发泄的键盘侠了。妇女能顶半边天,男性、女性都是为社会主义做建设嘛。不要用人家的帽子给自己的特权脑袋遮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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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里有网友聊到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修订,说咋没有什么保护男性权益。我就想到之前看《民法典》第五编(即以前的《婚姻法》)时感到疑惑的一个点:开头第二条写的是“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”,这怎么看都像是范围不清的病句,而且上面一句才刚刚提到“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”,那这句话里“男性”咋没写进去呢?当时奇怪了很久。
所以今天既然想起来这个,便又搜了搜,然后看到一篇四九年的报告。下面是摘录:
5、保护妇女及子女权益
婚姻法着重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,这是完全正当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在今天中国的社会中,旧的封建残余还存在,新的社会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;男子还居于优势,女子还居于劣势;家长居于优势,子女居于劣势。只有着重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,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,才是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中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婚姻法上的具体化。妇女解放是社会解放的尺度,儿童幸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。新婚姻法着重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,也正是新社会的一个进步的标志。而且新婚姻法并不是片面地保护妇女利益,它同时也保护了男子的合法权益;它不但保护子女的利益,也保护了父母的利益。所以认为新婚姻法不平等,那是完全没有根据的。